证券代码:301203 证券简称:国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3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
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柏校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表决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夏玉坤所作的《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认为 2022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较好地完成 2022 年度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池仁勇、刘晓松、李东升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制定的预算目标较为合
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符合股利分配政策,《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熟悉公司业务,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费用,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方案如下: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5 万元(含税)/年;董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由固定工资、绩效奖金及补助等组成。薪酬以外部市场情况为依据、与个人绩效、公司整体效益相结合,以岗位及个人对公司的相对价值决定薪酬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地检查和评价,《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
见。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3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投资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增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田群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分别用于建设募投项目“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借款金额分别为 15,829.47 万元、17,147.27 万元。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