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7 证券简称:工大科雅 公告编号:2022-016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的影响。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9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项
目中标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近日,公司与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投资”)签署了《哈尔滨市哈投集团智慧供热项目施工框架协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172 号
主营业务:从事固定资产、基础设施、能源、供热、高新技术产业、资源开发项目投资与投资信息咨询;组织实施热电项目与供热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土
地整理、股权投资运营。
2、公司与哈尔滨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与哈尔滨投资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3、哈尔滨投资系一家国有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哈投集团智慧供热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供热区域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项目代码 2206-230104-04-02-611046
4、项目内容:
(1)搭建哈投集团智慧供热云平台,覆盖哈投集团整体供热区域(供热面积约 1.5 亿㎡);
(2)权属供热公司热源、换热站、调度中心消缺;
(3)室温采集设备安装及系统完善;
(4)二级网约 500 万平方米平衡调控改造(华能公司约 200 万平方米、香
坊公司约 100 万平方米、平房公司约 100 万平方米、住宅新区公司约 100 万平方
米)。
5、项目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本项目系统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材料采购、调试运行、技术培训、指导运行、售后服务、竣工验收、至质保期内维保等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6、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 年 9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 8 月 3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65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7、项目模式: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项目投资由承包人出资,承包人通过节能效益分享回收投资及投资收益。
8、合同价款:
(1)项目总投资金额
承包人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实施项目建设及改造,项目投资由承包人出资,承包人对本项目的投资总价款暂定为:129,973,462.49 元人民币。实际工程投资金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2)承包人分享节能效益总金额
承包人通过节能效益分享回收投资及投资收益,承包人分享的节能效益累计总金额暂定为:171,123,290.85 元人民币。实际分享的节能效益总金额根据审计报告工程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3)发包人对承包人分享节能效益的支付方式及金额
本项目由哈投集团 9 个权属供热公司(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分别与承包人签订“智慧供热建设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具体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分享节能效益的方式、金额及时间节点,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由各权属供热公司于承包人签订的上述项目合同进行约定。由 9 个权属供热公司向承包人支付每年的分享节能效益,累计总金额为 171,123,290.85 元人民币。
9、价款调整: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智慧供热建设需求,进行友好协商,对承包人出资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增减调整,并相应调整承包人的分享节能效益金额,经发包人与承包人一致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
10、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变更合同条款内容。
11、争议解决: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的影响。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上述项目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哈尔滨市哈投集团智慧供热项目施工框架协议》。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