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3-01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6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4人,董事王云兰女士、丁恩杰先生、马轶群先生和王长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胜利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性销售商品关联交易发生额17,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3)。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蒋宇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对董事候选人任职经历、职业资格等方面的严格审查,同意提名王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永强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没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能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3年2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