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0 证券简称:善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善水科技”)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127.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36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7.85元。截至2021年12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494,43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0,458,694.23元,募集资金净额1,383,972,305.77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90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972,305.77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1,313,056,600.00 元后,超出部分募集资金为
70,915,705.77元。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2 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127.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7月31日,超募资金累计使用4,227.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127.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司健康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2,127.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五、公司承诺
1、公司承诺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2、公司承诺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六、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127.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127.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善水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