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2-020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为 34,858,655.68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485,865.57 元后,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 31,372,790.11 元,加上以前年
度未分配利润 291,257,679.22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 322,630,469.33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2,758,8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827,646.6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 2021 年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