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0 证券简称:万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祥科技”)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009518号《2021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5,876,435.87 元,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 19,429,822.19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287,142,217.49 元,资本公积为 425,441,966.73 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24,170,918.23 元,资本公积为 431,293,313.60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1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7,142,217.49 元。
遵循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现提出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 20,000,5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含回购股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回购股份。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在保证公司经营和长久发展前提下做出的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也较好兼顾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可以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