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剑女士。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01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01月1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1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中环路279号泽宇智能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出席人员: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99,005,2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0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9,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2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5,415,2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67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15,41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67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2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0%。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张剑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9,000,7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5,410,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99.9708%。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夏耿耿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9,000,7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5,410,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99.9708%。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章锐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9,000,7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5,410,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99.9708%。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王晓丹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9,014,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5,424,2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584%。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程志勇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9,000,7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5,410,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99.9708%。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袁学礼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9,000,4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5,410,4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99.9689%。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沈聿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9,014,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5,424,2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584%。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赵耀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99,000,7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5,410,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99.9708%。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杨贤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99,000,7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5,410,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99.9708%。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邬远、郑豪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