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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79 深市 泽宇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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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宇智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0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剑女士。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古港路168号泽宇智能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出席人员: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250,422,1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65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49,4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36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942,1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39,775,3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85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8,83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57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942,1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0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剑女士、夏耿耿先生、赵耀先生、王晓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张剑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69,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22,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1%。

    表决结果:通过。

    1.02 选举夏耿耿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69,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22,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1%。

    表决结果:通过。


    1.03 选举赵耀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69,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2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0%。

    表决结果:通过。

    1.04 选举王晓丹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69,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22,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1%。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袁亚男女士、吴中家先生、张蜀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袁亚男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55,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08,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6%。

    表决结果:通过。

    2.02 选举吴中家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55,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08,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6%。

    表决结果:通过。


    2.03 选举张蜀英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55,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08,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6%。

    表决结果:通过。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选举杨贤先生、张燕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 选举杨贤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56,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09,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1%。

    表决结果:通过。

    3.02 选举张燕燕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250,255,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9,608,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郑豪、邓康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