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说明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18 日,主要从事电力
信息化业务,主要业务包括电力设计业务、系统集成业务和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等。现就公司成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如下:
一、有限公司阶段
(一)泽宇有限成立(2011 年 11 月)
2011年11月18日,张剑、江苏泽宇通讯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系江苏润源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前身,以下简称“润源宇”)、江苏电联华丰数据网络设备有限公司(系江苏泓宇惠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前身,以下简称“泓宇惠”)共同出资设立泽宇有限,设立时的名称为“江苏泽宇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泽宇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张剑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00%;润源宇以货币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泓宇惠以货币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
根据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瑞会内验(2011)第333号),截至2011年11月14日,泽宇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1年11月18日,泽宇有限完成设立并取得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69100006784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泽宇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1 张 剑 货币 40,000,000.00 80.00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2 润源宇 货币 5,000,000.00 10.00
3 泓宇惠 货币 5,000,000.00 10.00
合计 50,000,000.00 100.00
(二)泽宇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2016 年 9 月)
2016年6月3日,泽宇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润源宇以5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泽宇有限的10%的股权转让给张剑;泓宇惠以3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泽宇有限6%的股权转让给张剑;泓宇惠以2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泽宇有限4%的股权转让给张剑之母褚玉华。同日,张剑分别与润源宇、泓宇惠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褚玉华与泓宇惠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6年9月19日,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事项,并向泽宇有限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00585592266C号《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泽宇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1 张 剑 48,000,000.00 96.00
2 褚玉华 2,000,000.00 4.00
合计 50,000,000.00 100.00
(三)泽宇有限第一次增资(2017 年 11 月)
2017年9月27日,泽宇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其中,由股东张剑认缴出资2,200万元,褚玉华认缴出资300万元,新增股东夏金裕认缴出资500万元。
2017年11月27日,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事项,并向泽宇有限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此认缴出资完成,泽宇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张 剑 70,000,000.00 87.50
2 褚玉华 5,000,000.00 6.25
3 夏金裕 5,000,000.00 6.25
合计 80,000,000.00 100.00
(四)泽宇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及对前次认缴出资履行出资缴款(2017 年
12 月)
2017年11月30日,泽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形成会议决议,同意夏金裕以0元的价格将其持有泽宇有限的6.25%的认缴股权转让给夏根兴,并于同日夏金裕与夏根兴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褚玉华、张剑于2017年12月4号对前次认缴出资履行了出资缴款,夏根兴于2017年12月12日对该次受让认缴出资额履行出资缴款。上海仁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该次出资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7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沪仁前验[2019]024号),截至2017年12月12日,泽宇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2020年3月1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0]0777号),对此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复核。
2017年12月9日,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事项,并向泽宇有限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泽宇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1 张 剑 70,000,000.00 87.50
2 褚玉华 5,000,000.00 6.25
3 夏根兴 5,000,000.00 6.25
合计 80,000,000.00 100.00
(五)泽宇有限第二次增资(2017 年 12 月)
2017年12月21日,泽宇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吸收沁德投资、沃泽投资为公司新股东,合计增资1,541.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至9,541万元。新股东沃泽投资出资865.60万元,其中54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24.60万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沁德投资出资1,600万元,其中1,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00万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上海仁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19年8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沪仁前验[2019]026号),截至2017年12月27日,泽宇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1,541万元。2020年3月13日,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0]0777号),对此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复核。
2017年12月27日,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事项,并向泽宇有限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此次增资完成,泽宇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1 张 剑 70,000,000.00 73.37
2 沁德投资 10,000,000.00 10.48
3 沃泽投资 5,410,000.00 5.67
4 褚玉华 5,000,000.00 5.24
5 夏根兴 5,000,000.00 5.24
合计 95,410,000.00 100.00
二、股份公司阶段
(一)股份公司成立(2018 年 12 月)
2018年12月21日,泽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泽宇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即泽宇有限以201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将其截至基准日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8]4711号)中的净资产额(即人民币 157,781,239.57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计人民币95,410,000.00元,剩余净资产值人民币62,371,239.57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总股份数为95,41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整体变更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4831号)审验。
由于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点变更以及股份支付等事项的追溯,公司股改基准日的净资产发生了变化。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 [2019]5289 号),上述调整事项导致公司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减少
18,449,281.38 元 , 调 整 后 的 净 资 产 为 139,331,958.19 元 , 其 中 折 为 股 本
95,410,000.00股,计入资本公积43,921,958.19元。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议案》。2020年3月1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0]0777号),对公司本次整体变更事项进行了验资复核。
2018年12月24日,股份公司在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完成后,泽宇智能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