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2-031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37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77.8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48.66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3,117,4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2,856,828.0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0,260,652.00 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60001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建设期 备案情况
资金额
智慧城市综合解决 2020-440500-65
125,727,000.00 125,727,000.00 2.0 年
方案升级项目 -03-039573
大数据应用技术中 深福田发改备案
37,636,000.00 37,636,000.00 1.0 年
心建设项目 ﹝2020﹞0096 号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 2020-440507-65
15,998,500.00 15,998,500.00 1.0 年
建设项目 -03-039576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 -
总 计 279,361,500.00 279,361,500.00 - -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预先投入 拟置换金额
资金额
金额
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
125,727,000.00 125,727,000.00 - -
案升级项目
大数据应用技术中心
37,636,000.00 37,636,000.00 - -
建设项目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
15,998,500.00 15,998,500.00 - -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 -
总 计
- -
279,361,500.00 279,361,500.00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2,856,828.00 元
(不含增值税),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已扣 自筹资金预先
项 目 总额 拟置换金额
除金额 支付金额
承销保荐费用 41,608,329.05 40,108,329.05 1,500,000.00 1,500,000.00
审计验资费用 11,935,000.00 - 1,250,000.00 1,250,000.00
律师费用 3,773,584.91 - 811,320.76 811,320.76
信息披露费用 5,245,283.02 -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94,631.02 - 157,600.00 157,600.00
总 计 62,856,828.00 40,108,329.05 3,718,920.75 3,718,920.75
主承销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从募集资金总额 573,117,480.00 元中,坐扣承销费用 40,108,329.05 元、增值税 2,406,499.74 元,小计 42,514,828.79 元。余额人民币
530,602,651.21 元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银行账户内。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0610020号)。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签署的《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大数据应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本次置换与《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一致。
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一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五矿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0610020 号)。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