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作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消除或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之目的,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未投资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未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2、本承诺函出具后,本人将不投资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以避免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3、本承诺函出具后,本人保证将努力促使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投资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4、本人将不利用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5、本人承诺赔偿发行人因本人违反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在采取措施消除同业竞争情形前,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有权暂扣归属于本人的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履行承诺并实施完毕;在履行相应承诺、采取补救措施并实施完毕之前,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
林明玲
马学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