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德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
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79 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2,0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本次发行价格 26.27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8.7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3月31日(T-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6.46 倍,超出幅度为 8.77%;高于
可比公司 2020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 25.62 倍,超出幅度为 12.33%,存在未
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
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31.00 元/股(不含 31.0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31.00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48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31.00 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 48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85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47,01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4,679,190 万股的 1.004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6.27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4 月 7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4 月 7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初始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5.00%,即102.0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02.0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 26.27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5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1.0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8.7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8.0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26.27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宏德股
份所属行业为“C33 金属制品业”。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T-3 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6.46 倍。
本次发行价格26.2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8.78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31
日(T-3 日)发布的“C33 金属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6.46 倍,超出幅度为 8.77%,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0 年扣非 2020 年扣非 T-3 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前 EPS(元/ 后 EPS(元/ 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股) 股) (元/股) (2020 年) (2020 年)
603218.SH 日月股份 1.0122 0.9907 20.70 20.45 20.89
601218.SH 吉鑫科技 0.2392 0.2362 5.42 22.66 22.95
688355.SH 明志科技 0.9563 0.7691 25.40 26.56 33.02
603348.SH 文灿股份 0.3197 0.3207 38.88 121.62 121.23
平均值 23.22 25.62
数据来源:iFind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0 年扣非前/后 EPS=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3:《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永冠集团为台股,不具备可比性;
注 4:计算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了极值影响,因此未将文灿股份的数据计算在内。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行业地位方面,公司是国内外主要的关键铸件产品提供商之一,依托技术、质量及规模等方面的优势,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尤其是在新能源风电领域取得了行业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在风电设备行业主要客户包括西门子-歌美飒、金风科技、南高齿、Vestas、中国中车、Enercon 等。此外,公司主要客户还包括医疗器械领域的西门子医疗、东软医疗等;电力设备领域的ABB、株式会社小泉等;注塑机领域的恩格尔、克劳斯玛菲等;泵阀领域的格兰富等。公司凭借产品质量优势获得主要客户认可,曾荣获西门子-歌美飒最佳质量供应商、西门子医疗科技创新奖、金风科技 AAAAA 级供应商、金风科技长期合作奖、技术支持奖、ABB 优秀供应商、格兰富优秀供应商等。
相较同行业主要可比公司,宏德股份有以下竞争优势:
宏德股份专业从事高端装备关键铸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铸铁件和铸铝件,“铸铁+铸铝”多元化发展,丰富了产品结构。此外,宏德股份具备客户资源优势。凭借先进的技术优势、严格的质量控制、完善的生产工艺,宏德股份长期以来积累了较多优质客户资源,主要客户多为各领域知名或龙头企业。如风电领域的西门子-歌美飒、金风科技、南高齿、Vestas、中国中车、Enercon等,医疗器械领域的西门子医疗、东软医疗等;电力设备领域的 ABB 等;注塑机领域的恩格尔、克劳斯玛菲等;泵阀领域的格兰富等。
宏德股份具有区位优势,公司经营地在南通,位于江苏省东南部,东濒黄海,南靠长江,处在长三角铸造产业集群内,产业集中度较高,运输便利,拥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和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禀赋。此外,江苏省作为“十三五”期间我国陆上、海上风电重点推动发展地区,具备良好的风电产业化快速发展条件。良好的区位优势能够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的生产和销售需求。
在核心技术方面,宏德股份是国内为数不多同时掌握球墨铸铁和铸铝核心技术的铸件生产企业,其中,铸铁件主要采用球墨铸铁的球化孕育处理技术、平稳充型控制技术、厚断面高性能铁素体球铁件的铸造技术和高强韧厚断面球铁组织与控制技术;铸铝件主要采用平稳充型控制技术和铝合金关键铸造与控制技术。宏德股份相关产品技术与日月股份、吉鑫科技、永冠集团等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处于第一梯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26.2787 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 26.27 元/股、发行新股 2,040.00 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
募集资金总额为 53,590.8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6,116.1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47,474.63 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