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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戎技术: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嘉戎技术: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5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6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13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1,830.07 万元,
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28.5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901.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
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          22,195.16        22,195.16      嘉戎技术

 2  DTRO 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        14,277.22        14,277.22  优尼索、嘉戎技术
        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728.30        15,728.30      嘉戎技术

 4        运营网络建设项目            14,967.78        14,967.78  嘉戎技术、河南嘉戎

 5          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        29,000.00      嘉戎技术

              合计                      96,168.46        96,168.46

  注:优尼索及河南嘉戎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优尼索膜技术(厦门)有限公司及河南嘉戎技

  术装备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901.5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
  币 2,733.04 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
  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
  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结
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戎技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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