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2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8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27%,符合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13 万股,每股面
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1,830.07 万
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28.5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98,901.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
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 22,195.16 22,195.16 嘉戎技术
2 DTRO 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 14,277.22 14,277.22 优尼索
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728.30 15,728.30 嘉戎技术
4 运营网络建设项目 14,967.78 14,967.78 嘉戎技术
5 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 29,000.00 嘉戎技术
合计 96,168.46 96,168.46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901.5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
币 2,733.04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8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901.5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
币 2,733.04 万元。本次拟使用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27%,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戎技术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