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8 证券简称:华研精机 公告编号:2022-015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124,995.95 元人民币和已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7,318,867.93 元人民币,共计28,443,863.88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2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17 元,共计募集资金 78,51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8,062.7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0,447.29 万元,已
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另减除预付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731.8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7,715.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11 号)。
(一)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建设投资 基本预备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名 投资额 费 资金 或核准文号
称
瓶
坯
智
能
成
型
系 9,803.96 9,803.96 7,589.00 379.45 1,835.51 2019-440118-35-03-063159
统
扩
产
建
设
项
目
高
速
多
腔
模
具 10,987.14 10,987.14 9,473.53 473.68 1,039.93 2019-440112-35-03-077223
扩
产
建
设
项
目
研
发
中
心 6,719.56 6,719.56 6,469.87 249.69 2019-440118-73-03-077227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建设投资 基本预备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名 投资额 费 资金 或核准文号
称
补
充
流 3,096.13 3,096.13
动
资
金
合
30,606.79 30,606.79 23,532.40 1,102.82 2,875.44
计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1,124,995.9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 合 计 比例(%)
资金
瓶 坯 智 能 成
型 系 统 扩 产 9,803.96 108.50 108.50 1.11
建设项目
高 速 多 腔 模
具 扩 产 建 设 10,987.14
项目
研 发 中 心 建 6,719.56 4.00 4.00 0.06
设项目
补 充 流 动 资 3,096.13
金
合 计 30,606.79 112.50 112.50 0.37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总额为
27,318,867.9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项 目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保荐费 141.51
律师费 754.72
审计费 1,380.00
法定信息披露 455.66
合 计 2,731.89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了安排,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求适当以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拟置换方案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安排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 6 个月。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1,124,995.95 元,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24,995.95 元;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总额为 27,318,867.93元,拟置换金额为 27,318,867.93 元。合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的自筹资金为28,443,863.88 元,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124,995.95 元,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24,995.95 元;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总额为 27,318,867.93元,拟置换金额为 27,318,867.93 元。合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的自筹资金为
28,443,863.88 元。
(三)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333 号),认为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研精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第五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333号)
5、财通证券股东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