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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股份: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1-12-13

金钟股份: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金钟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53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174,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771,787.22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26,403,112.78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0000380303 号《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或子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25,763.55                        25,763.55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970.00                        3,970.00

              合计                        29,733.55                        29,733.55

    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 一定的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对部分 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未发生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 要性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 况以及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证券投资。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 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基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后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 金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价利率 3.85%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92.50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封燕                              崔传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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