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1]20000380333 号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由 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州市金钟汽车
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获取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 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
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1]2810 号文”核准,广州市金钟汽
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53.0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174,900.00 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53,771,787.2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403,112.7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0000380303 号”《验资报告》。
二、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 项目备案
序号 金投入金额
1 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25,763.55 25,763.55 2017-441803-36-03-014606
2020-441803-36-03-030455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970.00 3,970.00 2020-441803-36-03-047861
合计 29,733.55 29,733.55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额为人民币 57,899,935.88 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已预先投入资金
1 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25,763.55 5,789.99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970.00 -
合计 29,733.55 5,789.99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总额为
6,782,065.95 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 3,750,000.00、审计及验资费用 1,703,773.58元、律师费用 955,000.00 元、申报材料制作及其他发行费用 373,292.37 元,本次置换6,782,065.95 元。
综上,本公司拟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4,682,001.83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
付的自筹资金。
五、结论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