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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新特电气: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9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 2024 年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及职业素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人。

  (7)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

  (8)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6,115.39万元,新特电气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1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2)31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 人次,行政管理措施 2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苏国芝,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为新特电气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孔波,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为新特电气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俊,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 年起为新特电气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俊、项目合伙人苏国芝、签字注册会计师孔波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苏国芝、签字注册会计师孔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中审众环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较好的审计服务,可满足公司 2024 年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中审众环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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