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强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正强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5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7.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76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761.7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98.2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11 月 17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64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拟用募集
号 项目名称 总额 资金投入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金额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
汽车转向 安吉县经济和信 《关于浙江正强汽车零部
及传动系 息化局备案,项 件有限公司汽车转向及传
1 统用零部 23,000.00 23,000.00 目代码: 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
件扩产建 2020-330523-36-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
设项目 03-116437 查意见》(湖安环建
[2020]79 号)
萧山区经济和信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
技术中心 息化局备案,项 局核发《建设项目环境影
2 升级改造 3,100.00 3,100.00 目代码: 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萧
项目 2020-330109-36- 环建[2020]100 号)
03-113954
萧山区经济和信
信息化建 息化局备案,项
3 设项目 2,600.00 2,600.00 目代码: -
2020-330109-36-
03-113969
合计 28,700.00 28,700.00 - -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将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回报。
2、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6,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6,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正强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正强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