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最新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公司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 3 人。公司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
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 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另行制定独 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
立董事工作制度。 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另行制定独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立董事工作制度。
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