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302,45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2,721,769.66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30,890,344.7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1,831,424.91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656,083,524.91 元。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21] 230Z029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 26,092.11 26,092.11
2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383.52 5,383.52
3 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 6,099.16 6,099.16
合计 37,574.79 37,574.79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1,831,424.91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人民币 656,083,524.91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8.96%,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9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