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336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 27.81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0,500,000.00
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0,500,000.00 元,扣
减保荐及承销费用 77,395,754.72 元后,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实收募集
资金款项为 1,313,104,245.28 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 13,687,844.6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9,416,400.6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9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专户余额为1,313,253,072.06元,其中募集资金实收金额1,313,104,245.28元,产生的利息148,826.78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314,523,137.4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65,452,329.79元。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65,452,329.79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39,206,634.03元。(其中募集资金424,112,897.61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5,093,736.42元),使用状况及余额: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13,253,072.06
减:截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665,452,329.79
减:自行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13,687,844.66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10,000,000.00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金金额 10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5,093,736.42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39,206,634.0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21 年 12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
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411903945810909 专用存款账 22,205,341.11
公司营口分行 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218003900013000098648 专用存款账 414,024,430.39
公司营口分行 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612899991013000222382 专用存款账 2,976,862.53
公司榆林分行 户
合 计 439,206,634.03
说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累计利息收入15,093,736.42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产品名称 期限 存储余额
中信银行营口分行 结构性存款 一个月 100,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35,092.92 万元,具体
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 以自筹资金已支
项目名称 置换金额
资金额 付金额
烯烃抗氧化剂催化剂项目 90,000.00 35,092.92 35,092.92
2、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不含税13,687,844.66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金额为不含税13,687,844.66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110A000095号】。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461.70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置换已于2022 年1 月完成。
(四)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在2022年1月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五)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提前支取的投资产品。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
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风光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