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诺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担任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现承诺如下: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邱勇 陈站坤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