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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1-12-14

风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PDF查看PDF原文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 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 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 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Yingkou FengguangAdvanced Material Co.,Ltd.

              (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重要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
                          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7.81 元

发行日期                  2021 年 12 月 8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0,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及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与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差异情况”。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细了解,请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磊、隋松辰、王文忠、韩秀兰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98.33%的股权。本次发行后,王磊、隋松辰、王文忠、韩秀兰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73.75%的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6 年 5 月和 8 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经存在间接占用发行人资金等不
规范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机制,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未再发生过类似情形,为避免类似事项再次发生,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已经制定了严格的专项措施。但是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偏高,
仍可利用控股权和主要决策者的地位,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和日常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因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受阻酚类主抗氧剂、亚磷酸酯类辅助抗氧剂等单剂产品,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客户的需求成功开发出集成助剂产品,目前处于充分竞争情形,不排除未来出现新竞争者进入该市场或者原有竞争者加大产能,加剧本行业的市场竞争,导致发行人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下降,从而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发行人若不能在技术、管理、规模、品牌以及产品更新升级、工艺优化等各方面持续保持优势,其在未来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及经营业绩下降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异丁烯、苯酚为石油化工行业下游产品,其价格波动与原油价格变化有较强的相关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占成本比重较高,如果未来苯酚、异丁烯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原油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

  2021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异丁烯、苯酚受原油价格回升等因素影响出现大幅增长,其中异丁烯 2021 年上半年平均采购单价较上年增长 22.09%,苯酚 2021年上半年平均采购单价较上年增长 27.28%,丙烯酸甲酯 2021 年上半年平均采购单价较上年增长 44.98%,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增长使得公司 2021 年上半年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15.75%,2021 年上半年公司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6.47%(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3.99%;2021 年三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维持高位价格,2021 年 1-9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21.07%,仍维持在 9,356.52 万元的较高水平;同时,公司预计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出现一定程度下滑,较 2019 年基本持平,仍维持较高水平。公司积极将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转嫁到下游客户之中,公司针对部分中小客户已进行价格调整,对于部分大型客户根据价格调整机制进行价格谈判中,如果未来
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增长,且公司无法将原材料价格增长成本转移给下游客户,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49.86%、51.08%、55.97%和 53.01%。公司主要产品为受阻酚类主抗氧剂、亚磷酸酯类辅助抗氧剂等单剂产品,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客户的需求成功开发出集成助剂产品,主要客户为中石油、中石化、国家能源集团等国内石化、煤化工大型企业。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或下游市场的重大不利变化减少了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安全生产的风险

  发行人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苯酚、异丁烯等部分原材料为危险化学品,存在一定安全生产风险。如果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温度、浓度及压力变化超过生产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公司不能按照规定维护检修设备,导致设备老化失修,可能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外,公司可能存在由于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从而致使公司加大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及加强安全检修与监测,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六)环境保护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集成助剂的生产过程是多种化学原料的混合,不涉及化学合成过程,抗氧剂单剂的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水,水也不参与反应,仅是用于调节温度,因此发行人生产过程不排放生产废水,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为废气。

  发行人 2018 年不在营口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当中。2019 年公司曾经因环
保部门加强了对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的管控治理而被列入营口市2019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报告期内发行人积极推进“煤改气”工作,于 2020 年全部拆除燃煤锅炉,不再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但随着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推进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深入开展,国家和社会对环境保护日益重
视,未来可能会出台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加大对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若公司在环保政策和标准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改进以达到相应的要求,公司可能因此遭受主管部门处罚,甚至可能被要求停产整改或关闭部分生产设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从长远来看,环保标准的提高,有利于淘汰落后的精细化工企业,有利于安全、环保精细化工企业的发展,但短期内会促使企业将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增加相关运营成本。因此,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因环保投入持续增长造成公司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2021 年 1-9 月业绩情况

  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由致同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 110A024572 号)。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32,020.30 万元,负债总额为
36,431.8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90,893.07 万元。2021 年 1-9 月,公
司产品持续畅销,实现营业收入 58,061.99 万元,较 2020 年 1-9 月增长 7.11%;
受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增长影响公司2021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048.1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2.53%。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原材料采购、产品市场需求、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具体信息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二)2021 年度业绩预计

  结合当前市场、行业的发展动态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经初步测算,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项目                    202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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