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2-031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 人
(7)最近一年(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8,812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为 63,250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 34,008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111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设计客户主要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制造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 9,984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涉及客户共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2019年-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2)3名从业职业人员最近三年(2019年-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晓华
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上市公司1家;新三板3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慧鹏
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新三板1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祥
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上市公司8家;新三板3家;复核挂牌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
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督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祥近三年受到一次自律监督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对在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发行上市申报
项目中存在的未能对招股说
1 章祥 2022 年 3 月 15 日 自律监管措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明书、审核问询回复中的相关
事项进行充分核查验证,履行
特别注意义务等问题采取书
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陈晓华、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慧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祥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按照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长30%,主要增长原因是审计工作量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工作范围与中汇协商确定具体报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汇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相关工作。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对公司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除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专业服务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表示认可并一致同意。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