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于 2024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4 年 6 月 30 日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0 号)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666,66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55,360,019.3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4,031,948.87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714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66,971.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拟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自动化、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 35,432.10 35,000.00 23,167.1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16.24 5,000.00 2,748.36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14,999.98
4 扩大预充式医用包装材料产能 30,000.00 30,000.00 17,194.25
项目
5 华兰股份年产60亿只新型药用 57,639.65 57,639.65 6,161.90
密封弹性体项目
6 回购股份(存入回购专用证券 - - 2,700.00
账户的超募资金)(注)
合计 - - 66,971.64
注:公司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划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人民币 27,000,000.00 元,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6,999,371.53元(不
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使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相关厂房建设已完成,实验设备采购稳步推进,考虑后续室内装修、空气净化、人员搬迁、设备安装调试等仍需一定周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从 2024 年 6 月 30 日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4
年 6 月 30 日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华兰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