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 93,751,536.87 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75,262,378.1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2,262,336.45元,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19,142,291.16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制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5,786,667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3 元(含税),共计派发 40,736,000.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回购事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并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诉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与说明
1、《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