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3 年 3 月 16 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9 人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112.00 万股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96 元/股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已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情况
(一)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1)。
(四)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五)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2月24日
(二)授予数量:112.00万股
(三)授予人数:9人
(四)授予价格:10.9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时公司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华一敏 中国 董事长、 30.00 8.39% 0.22%
总经理
2 华国平 中国 董事 17.00 4.76% 0.13%
3 肖锋 中国 董事、 8.00 2.24% 0.06%
副总经理
PANG 马来
4 CHEE WAI 西亚 副总经理 10.00 2.80% 0.07%
(彭子维)
5 华智敏 中国 副总经理 15.00 4.20% 0.11%
6 刘雪 中国 副总经理、 15.00 4.20% 0.11%
董事会秘书
7 徐立中 中国 副总经理、 10.00 2.80% 0.07%
财务总监
8 朱银华 中国 副总经理 5.00 1.40% 0.04%
9 李华 中国 副总经理 2.00 0.56% 0.01%
合计 112.00 31.33% 0.8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八)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的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考核年度公司扣非后净利润
考核 相比于2022年增长率
解除限售期 年度 (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3 25% 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4 65% 52%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5 150% 12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考核年度公司扣非后净利润 A≥Am X=1
相比于2022年增长率 An≤A<Am X=A/Am
(A) A<An X=0
注:上述“扣非后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全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绩效系数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