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666,66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1〕3020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33,666,66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75.00 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75.00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1,000 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141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76,51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7,587,950万股的1.008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8.0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10 月 1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0 月19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华兰股份家园 1 号
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008,953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5,049,999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008,953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4,041,046 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 58.08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76.0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72.1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01.4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96.1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58.0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华兰股
份所属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截止2021年10月1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C27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8.11倍。
(2)截至2021年10月14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3 日收盘价 2020 年
(2021 年 10 2020 年扣非 扣非后 2020 年扣 2020 年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月 14 日,人 前 EPS(元/ EPS 非前市盈 非后市盈
民币) 股) (元/ 率 率
股)
600529.SH 山东药玻 30.03 0.9487 0.9302 31.65 32.28
平均值 31.65 32.28
资料来源:WIND 数据,截止 2021 年 10 月 1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 3:《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翱翔科技(832067.OC)与华能橡胶(832037.OC)为新三板挂
牌公司,因此未纳入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对比。
相较可比公司,公司在行业地位、核心产品技术、客户结构、疫苗产业、财
务数据及成长性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行业地位方面,公司在药用胶塞细分领域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及知名度。公
司为中国医药包装协会药用胶塞专委会现任主任单位,1993年取得丁基橡胶医用
瓶塞注册证,同时是国内最早取得覆膜胶塞注册证并实现生产的药用胶塞生产企
业之一。根据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的说明,2019年我国药用胶塞市场销量规模约400
亿只,其中覆膜胶塞国内市场销售规模约20亿只。因此,发行人药用胶塞整体市
场占有率约为10%,覆膜胶塞市场占有率约为28%。公司的覆膜胶塞为报告期内
的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
核心产品技术优势方面,公司研究覆膜胶塞产品已近二十年,在覆膜胶塞产
品及相关的工装器具领域已取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覆膜胶塞产品已在美国FDA完成DMF备案。2020年,公司的覆膜胶塞获得江苏省2019年-2021年“省专精特新产品”荣誉。覆膜胶塞具有高阻隔性、良好的相容性和稳定性的特征,更符合药品安全性和可靠性的监管要求。在药品质量监管日趋严格以及公众对药品安全日益重视的背景下,覆膜胶塞的市场需求和行业渗透比例正逐步提高,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客户结构方面,凭借产品质量优势、品牌知名优势、技术研发优势、高端产品先发优势,公司的客户已覆盖国内医药工业百强企业60%以上,主要客户包含恒瑞医药、齐鲁制药、国药集团、中生集团、石药集团、丽珠集团、上海医药、广药白云山等国内知名药企,并与国内其他众多主流医药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同时,公司也已进入如辉瑞制药、勃林格殷格翰、韩国绿十字等部分国际知名医药企业的全球供应体系,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近年来,公司不断推进“走出去”的海外市场推广战略,并已在意大利、埃及、沙特、卡塔尔等国家和地区实现产品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海外销售占比逐年提高,由2018年的7.41%提升至2020年的13.82%。
疫苗产业方面,公司在疫苗领域用胶塞产品方面持续布局,具有明显先发优势。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出现以来,公司积极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优先确保新冠疫苗用胶塞产品的生产供应。积极做好对客户的产品供应。公司已成为我国新冠疫苗产业链供应安全和稳定的重要合作伙伴,为康希诺、北京科兴、安徽智飞、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等单位提供了充足的新冠疫苗用胶塞产品,保障了新冠疫苗产业链供应安全与稳定。截至目前,公司已签署的新冠疫苗用胶塞合同累计金额超过9亿元,累计订单签订的胶塞数量超过49亿只。受新冠疫苗需求影响,未来整个疫苗产品增量市场也将持续释放。
财务数据及成长性方面,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3,356.15万元、45,974.59万元和44,632.26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8,606.14万元、9,517.40万元和8,135.81万元。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上半年国内大多医院门诊较长一段时间内未开放,部分院内用药量减少,如抗生素产品的销售会受到短期影响。2020年下半年,随着医院门诊业务正常开放,及疫苗用胶塞释放巨大市场需求,公司产品销售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平。2021年,公
司业绩增长进入快车道,2021年1-9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约为57,586.12万元至70,383.0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6,609.17万元至20,300.10万元。
本次发行价格58.0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01.40倍,高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4日(T-3日)发布的“C27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413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7,857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74.96%,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5,264,77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69.38%,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187.03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5)《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