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092 深市 争光股份


首页 公告 争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争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1-11-01

争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ZHENGGUANG INDUSTRIAL CO., LTD.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争光股份股票将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揭示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36.31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
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36.3186 元/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T-4 日)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
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8.42 倍,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平均市盈率为 55.84 倍,本次发行对应的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54.59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 2020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滑并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
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
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3,333.3334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31,614,50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致力于产品在新领域的推广与应用,所属的新材料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支撑性产业,广泛应用于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生物医药、环保、电子、湿法冶金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公司所处行业及其服务的下游产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存在较高关联度,宏观经济的波动将通过对公司下游行业的影响传导至公司所属行业,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影响。虽然公司受单个下游领域的影响较小,但如果未来全球经济发生较大波动,以及当前在供给侧改革“去杠杆”“去产能”等宏观政策调控的背景下,我国的经济增速如持续放缓,影响了公司下游行业的需求,将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严格遵循国家环保政策和法规的要求,通过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大环保投入,各项污染物排放和治理得到较好的控制,基本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金额分别为 2,410.09 万元、2,604.07 万元和 2,314.99 万元。
但是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国家可能制定并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规,环保政策将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益提高,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将不断增加,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尽管公司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规及政策,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废”污染物排放量将会相应增加,不能完全排除在环保方面出现意外情况的可能。如果公司因“三废”处理、排放不达标而对环境造成污染,并引致环保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的监管或处罚,将会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部分危险化学品,如硫酸、盐酸、氯甲醚,其具有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等特质,对存储、运输、加工和生产都有着特殊的要求,若处理不当则可能会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威胁生产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虽然公司在安全生产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制定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但是公司的日常经营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因安全事故造成财产、人员损失或者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整改、停产等将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同时,公司生产所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每三年换发一次,若公司未能在有效期届满前取得新证,将对公司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作为全国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知名企业,具备规模、品牌、产业链、成本、区位等诸多竞争优势,拥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发展势头良好,导致行业新增产能增长较快,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其主要表现为落后工艺产能过剩。如果公司不能充分利用现有优势,继续优化产业链及产品结构,提高现有产品性能,满足不同新兴领域客户的需求,或者当原材料价格上涨,但因市场竞争原因公司无法将成本转嫁至下游客户,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下滑、市场占有率无法持续提高等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8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2803 号文,
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064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争光股份”,股票代码“301092”;
本次发行 33,333,334 股,其中 31,614,501 股无限售股票将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起
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

  (三)股票简称:争光股份

  (四)股票代码:301092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3,333.3334 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333.3334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31,614,501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01,718,833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不涉及战略投资者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718,83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如下: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类别          股东姓名                                    (非交易日递延)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      沈建华          69,480,00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