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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5

拓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新药业”、“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1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021 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15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 2021 年 9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 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43.73 元/股(不含 43.73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3.73 元/股,拟申购数量低于 800.00
万股(不含 800.00 万股)的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3.73 元/股,拟申购数量为 800.00

万股的配售对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 14:53:07:033 的配售对象中,
按照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申报顺序从后往前排剔除 58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117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83,6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的 1.003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9.11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10 月 1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0 月18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24.9831 元/股。
  4、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472.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若有)组成。如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47.148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85%。


  综上,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47.148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85%。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225.352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6、本次发行价格为 19.11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0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6.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1.3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2.6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本次发行价格为 19.11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
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 C27),截止 2021 年 10 月 12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医药制造业(C2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为 38.02 倍。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 日股票收 2020 年扣非 2020 年扣非 2020 年扣非 2020 年扣非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盘价      前 EPS    后 EPS

                      (元/股)  (元/股)  (元/股)  前市盈率  后市盈率
002399.SZ    海普瑞    16.12      0.6980      0.4035      23.09      39.95

300702.SZ  天宇股份    44.49      1.9170      1.7018      23.21      26.14

300497.SZ  富祥药业    18.23      0.5805      0.5215      31.40      34.96

830946.NQ  森萱医药    6.85      0.3363      0.3076      20.37      22.27

              算数平均值(剔除异常值)                    24.52      30.83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T-4 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20 年扣非前/后 EPS=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3、《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

 下简称“《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先锋科技已于 2021 年 1 月从全国中小企业

 股权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中摘牌;正济药业已于 2020 年 7
 月从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中摘牌。因此未
 纳入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对比。

    本次发行价格 19.11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2.65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发布的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8.02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扣非后
 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 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446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9,810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 90.10%,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7,488,040 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 总量的 89.85%,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 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3,566.41 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

  (4)《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39,545.64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19.11 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60,196.50 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8、按本次发行价格 19.11 元/股和 3,150.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
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60,196.5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5,869.0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54,327.41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9、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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