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戎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戎美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90,120,000.00元,扣除不含
税 的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57,441,145.96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732,678,854.0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0月21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01Z0044号《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1,732,678,854.04元,其中,
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132,121,954.04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
1 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 41,471.32 41,471.32
2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308.20 4,308.2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5,023.46 5,023.46
4 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9,252.71 9,252.71
合计 60,055.69 60,055.69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会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控股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3,963.6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控股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研发项目的不断投入,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3,963.6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3,963.6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3,963.60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戎美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戎美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程 超 赖天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