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8 证券简称:戎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7,862.35 万元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70.61 万元,共计 8,232.96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3.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890,120,000.00 元 ,扣 除相 关发 行 费用 后实 际募 集 资金 净额 为人 民 币
1,732,678,854.04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报告》([2021]201Z0044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1 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 41,471.32 41,471.32
2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308.20 4,308.2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5,023.46 5,023.46
4 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9,252.71 9,252.71
合计 60,055.69 60,055.69
三、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计划
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 8,232.96 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7,862.35 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370.61万元。
(一)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了项目的建设。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容诚
专字[2021]201Z0227 号),截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7,862.3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 41,471.32 7,734.28
2 信息化建设项目 5,023.46 128.07
合计 46,494.78 7,862.35
(二)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依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01Z0044 号),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款总计 1,750,720,000.00 元。为保证公司上市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中 370.61 万元(不含税)已从公司自有资金
账户支付,本次拟置换金额 370.61 万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用自筹
资金实际已支付各项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 拟置换金额
序号 发行费用明细 不含增值税金额
付金额(不含税) (不含税)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14,000.00 60.00 60.00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815.00 199.46 199.46
3 律师费用 415.00 100.00 100.00
4 信息披露费用 441.90 - -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72.21 11.15 11.15
合计 15,744.11 370.61 370.61
四、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如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 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
五、 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 8,232.96 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7,862.35 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370.61 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 8,232.96 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7,862.35 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370.61 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01Z0227 号鉴证报告,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862.35 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70.61 万元,合计 8,232.96 万元。
(四)相关机构意见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戎美股份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01Z0227 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