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9 证券简称:邵阳液压 公告编号:2023-032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总经理岳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经理岳海先生持有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岳海先生现计
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预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22,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若减持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岳海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岳海 88,000 0.1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2,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法
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11.92 元/股),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本次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1.82 元/股。期
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将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岳海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承诺如下:
“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岳海承诺:本人自愿将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在锁定期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维克液压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维克液压的股份;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岳海进一步承诺: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存在除权、除息行为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岳海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未发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股东岳海先生将根据股票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股东岳海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地进行股份减持,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岳海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