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反光 公告编号:2022-050
杭 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星期四)在杭州市上城区市民
街 98 号尊宝大厦金尊 24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查伟强
先生、张琦先生,独立董事范宏先生、林素燕女士、李海龙先生以通 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王世杰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
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2)和《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53)。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21
年 12 月 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3.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 度募 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夏丽君女士担任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