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吴启元 丁 禾 朱晓东
施晨宁 甘圣宏 张 勇
谢建民 张红英 俞婷婷
监事签名:
赵 可 许 玥 陈天伟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朱晓东 施晨宁 甘圣宏
张 勇 张戈泉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
目录......6
释义......7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8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8
二、本次发行概要......10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4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20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2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3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5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6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27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27
发行人律师声明......28
审计机构声明......29
验资机构声明......30
第六节 备查文件......31
一、备查文件......31
二、查阅地点、时间......31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君亭酒店/公司/本公司/
指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行为
发行股票
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主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主承销商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与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实施细则》 指
细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预案。
发行人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系列议案,批准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
日起十二个月,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止。
发行人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基于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发行预案和授权,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 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
于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11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君亭酒店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45 号),
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安信证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向 8 名发行对象发出《君亭酒店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缴款通知书》(下称“《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 12 时止,除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中欧基
金春华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均已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资金。
根据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函》及其向托管银行发出的划款指
令,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10:23 向托管银行发出
划款指令,要求托管银行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 12:00 时前将“中欧基金春华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资金划付至安信证券指定收款账户,因托管银行总分行流程及划款操作流程等原因,导致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催告提醒托管银行后,认购资金仍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到账。
鉴于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完全履约的意愿,且“中欧基金春华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 13:03 足额到账,根据《君
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如投资者可以提供银行划款凭证等证明其已于规定时限前划付款项或发出划款指令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与发行见证律师协商确认该笔认购款项是否有效。”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认购行为予以认可,确认该笔认购资金有效。
2022 年 12 月 20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3610003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 13
时 30 分止,安信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 101 笔,金额总计为 516,999,976.29 元。
2022 年 12 月 21 日,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
认股款。
2022 年 12 月 22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3610004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12 月 21 日止,
发行人实际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盛世精选 2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投连-产业精选投资账户)和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名投资者发行 8,824,031 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58.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16,999,976.29 元,扣除发行费
用总额(不含税)人民币 19,330,188.6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669,787.61 元(大写:肆亿玖仟柒佰陆拾陆万玖仟柒佰捌拾柒元陆角壹分),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824,031.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488,845,756.61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933,817 股(含本数,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51,700.00 万元除以发
行底价 57.87 元/股,向下取整精确至 1 股),且不超过 24,162,000 股(含本数,
为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20%)。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股数确定为 8,824,031 股,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12 月 13
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57.87
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