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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勒股份: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0

开勒股份: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70        证券简称:开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8月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关 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谭朝辉先生的辞职报告,谭朝辉先生因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开勒环境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谭朝辉先生的 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谭朝辉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谭朝 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谭朝辉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 谭朝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钟红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7年02月01日)止。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刘新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2)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7年02月01日)止。

  刘新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新宇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57685221

  传真:021-57685025

  邮箱:kaledongmi@kalefans.com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卖新公路 1588 号

  特此公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8 月 20 日
附件 1:

                  钟红峰先生简历

  钟红峰,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
会计师。200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财务经理、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集团财务副总监;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12 月
任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天津力
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2024 年 5 月入职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红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 2:

                  刘新宇女士简历

  刘新宇,女,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静集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助理分析师;2024年01月入职公司证券事务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新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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