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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勒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开勒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70        证券简称:开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勒股份”)于2024年0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0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18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5,759,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60,406,839.3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5,352,160.66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17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调整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1.2 万台 HVLS 节能风扇、3 万      25,883.00    25,883.00    24,418.22
      台 PMSM 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88.00    3,888.00    3,888.00

 3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159.00    3,159.00    3,159.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070.00    7,070.00    7,070.00

                合计                        40,000.00    40,000.00    38,535.22

    经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之“年产 1.2 万台 HVLS 节
 能风扇、3 万台 PMSM 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将募投项目之“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 21,948.34 万元 (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 2023 年 04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补流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 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流动性好、风险低、满足保本要求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

  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资金管理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开勒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开勒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决议;

  (三)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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