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3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 年 4 月 26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0.00 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9.75 元/股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成
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定以 2023 年 4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 20.00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实施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公司
授予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姓名 国籍 职务 总股本
安排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王永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5.00 6.8934% 0.0357%
卢威竹 中国台湾 核心骨干员工 0.90 0.4136% 0.0021%
首次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认为应当
授予
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 181.70 83.5018% 0.4320%
直接影响的人员(共计 199 人)
预留部分 20.00 9.1912% 0.0475%
合计 217.60 100.0000% 0.5173%
注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注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 5%以上的股东王加荣先生之子王
永先生,王永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精益管理等事宜,同时兼任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面负责潍坊凯盛生产基地建设及后续运行等工作,对公司产业链新基地拓展、人才梯队建设等事项具有显著且积极的影响。本激励计划将王永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包含 1 名中国台湾籍员工卢威竹先生,该员工任职于公司技术中心,在技术研发方面对公司起到积极作用,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注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
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并依据公司后续实际发展情况确定。
注 4:上表中如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度授予,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权益数量占预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度授予,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权益数量占预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①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
②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①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5%;
②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①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5%;
②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0%。
注 2: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