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3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2 年 3 月 15 日通过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 3 名监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善民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1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基于 2021 年度公司的盈利状况,
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1 年度报告》
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1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对《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 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