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3-081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及4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关于召开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时00分至15时30分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及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
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达路88号上海艾录三楼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400,391,800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2,254,21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21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通过现场
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谢嘉湖、桂逸尘律师通过
通讯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2,254,217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43.0214%。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4) 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664,197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2.16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664,197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2.16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安康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54,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4,1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54,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4,1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3.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54,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4,1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4.00:《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54,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4,1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5.0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54,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4,1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
议案6.00:《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54,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4,1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7.00:《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54,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4,1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8.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54,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4,1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9.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54,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4,1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0.00:《关于公司开展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54,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4,1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11.00:《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54,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