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6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艾录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会议结合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4 月 15 日通过电讯方式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安康
6. 会议出席人员:陈安康、陈雪骐、张勤、陈曙、王之琦、陆春艳、俞丽辉、殷庆元、陈杰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21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避表决情况:无。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俞丽辉、殷庆元、陈杰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0,149,463.10元,同比2020年774,912,109.29
元上升 44.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706,871.64 元,同比 2020 年
111,156,971.26 元上升 3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经营规模、资产规模持续扩大,为支持公司发展,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司拟定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0,391,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4,023,508.00 元(含
税);
(2)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 2021 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1 年度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外部
审计机构。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各项审计任务。鉴于该机构的业务能力和敬业精神,公司拟续聘其担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鉴证服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交由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鉴证,出具了《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
机 构 出 具 了 鉴 证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内容包括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公司 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并交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经由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公司 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编制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公司《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且编制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
机 构 出 具 了 鉴 证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及<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编制了《2021 年度内审报告及 2022 年度内审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此前将商品控制权转移之前发生的、与履约合同相关的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公司应将商品控制权转移之前发生的、与履约合同相关的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本公司自 2021 年度始将上述事项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做了追溯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高效利用公司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一定额度范围内决定和实施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投资安全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