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681.50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383.53 万元,共计 11,065.03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录包装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0 号)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5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3.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60,53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409,303.1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125,696.85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46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712.57 万元,少于《上海艾录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 31,147.98 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
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按照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与预计募集资金金额差异进
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万元) 资金额(万元) 资金额(万元)
1 工业用环保纸包装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41,112.00 21,906.89 14,072.73
2 复合环保包装新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9,765.53 6,921.09 2,936.42
3 智慧工厂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2,320.00 2,320.00 1,010.85
合计 53,197.53 31,147.98 18,020.00
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缺口, 将通过公司自筹资金或通过银行
贷款予以解决。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由
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
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际已投入资金为人民币 9,965.8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 调整后拟使用 自筹资金已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额(万元) 募集资金额(万 预先投入金 置换金额(万
元) 额(万元) 元)
1 工业用环保纸包装生产基 41,112.00 14,072.73 6,905.18 6,905.18
地扩建项目
2 复合环保包装新材料生产 9,765.53 2,936.42 2,776.32 2,776.32
线技改项目
3 智慧工厂信息化升级改造 2,320.00 1,010.85 284.36 0
项目
合计 53,197.53 18,020.00 9,965.86 9,681.50
四、 发行费用预先支付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340.93 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公司上市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
分发行费用。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各项发行费用
的金额为 1,383.5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费用金额 自筹资金已预 募集资金拟置
内容 (不含税) 先支付金额(不 换金额
含税)
承销、保荐费用 3,628.30 120.75 120.75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 826.99 826.99 826.99
律师费用 408.02 408.02 408.02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47.17 0 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30.45 27.77 27.77
合计 5,340.93 1,383.53 1,383.5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579 号《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五、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依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后,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全部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681.5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383.53 万元,共计 11,065.03 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安排一致,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置换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A15579 号《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认为: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