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057 证券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7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17,450,43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汇隆新材 股票代码 30105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国强 谢明兰
电话 0572-8899721 0572-8899721
办公地址 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电子信箱 info@zjhuilong.com.cn info@zjhuilong.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72,956,456.56 264,572,592.49 4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333,263.84 26,750,636.44 5.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5,590,182.78 23,302,422.40 9.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696,482.37 -5,340,145.26 393.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24 4.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24 4.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1% 4.38% -0.0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16,570,337.88 761,214,708.80 20.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69,039,692.87 622,917,383.44 23.4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 5,90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0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0
总数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的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沈顺华 境内自然人 33.37% 39,414,600 39,414,600
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12% 13,138,200 13,138,200
公司
德清汇隆投资管理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5.49% 6,488,000 6,488,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朱国英 境内自然人 4.94% 5,839,200 5,839,200
彭涛 境内自然人 2.56% 3,021,400 0
冯涛 境内自然人 1.78% 2,104,513 0
钱海平 境内自然人 1.69% 2,000,000 0
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理享 其他 1.27% 1,504,592 1,504,592
家定增尊享一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冯建霖 境内自然人 1.23% 1,447,900 0
谢恺 境内自然人 1.19% 1,405,143 1,405,143
股东沈顺华与股东朱国英系夫妻关系,华英汇系沈顺华、朱国英及其子朱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嘉豪设立的公司,汇隆投资系沈顺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公
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1、股东冯建霖通过五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票 1,447,9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447,900 股。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德清政隆原系德清县民政化工厂(以下简称“民政化工”)全资子公司。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与民政化工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民政化工以 0 元对价将其持有的德清政隆认缴出资权转让给公司,由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2022 年 12 月 2 日,德清政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
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德清政隆。吸收合并完成后,德清政隆依
法注销,其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和人员等均由公司依法承继。2023 年 1月 13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规定时
间内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吸收合并、通知债权人等相关公告,同时在地方报刊《湖州日报》刊登
了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 年 3 月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