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5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300,000 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汇隆新材料 股份有 限公 司验资报 告》( 信会师 字 [2021] 第
ZF10853 号),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由 81,900,000 股变更为 109,200,000 股,注册
资本由人民币 81,9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09,200,000 元。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将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同日公 司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同日公 司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09 号),截止 2021年 9 月 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3,326.34 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708.43 万元,合计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 4,034.77 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326.34 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08.43 万元,共计人民币 4,034.77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同日公 司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见同日公 司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提请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将上述涉及的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
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7、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核查意见》;
8、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