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37 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调整后):966,840 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 0.58%。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归属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后):18.04 元/股。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966,840 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3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 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38.19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划公告日公
号 (万股) 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白如敬 中国 董事长、董事 80.00 25.00% 1.00%
2 周旋 中国 董事会秘书、董 14.00 4.38% 0.18%
事、副总经理
3 吴轮地 中国 副总经理 6.00 1.88% 0.08%
4 刘晒金 中国 副总经理 6.00 1.88% 0.08%
5 刘艺 中国 财务负责人 2.00 0.63% 0.03%
(二)外籍人员
1 陈盈全 中国 中级管理人员 1.60 0.50% 0.02%
台湾
小计 109.60 34.25% 1.37%
(三)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146.40 45.75% 1.83%
骨干(共计 179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256.00 80.00% 3.20%
(四)预留部分 64.00 20.00% 0.80%
合计 320.00 100.00% 4.00%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②本激励计划对象陈盈全在公司经营管理中担任着重要职责,对公司未来重点业务拓展具有重大影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岗位职责相适应。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将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③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84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0%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0%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0%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0%
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五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0%
次授予之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与上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保持一致。预留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 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四个归属期 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五个归属期 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7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相应归属期内,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所须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0%。
第四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75%。
第五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0%。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准。②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归属额度:
个人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考核系数(N) 100.00% 100.00% 60.00% 0.00%
在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