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23185 债券简称:能辉转债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报告书》,独立董事钟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说明
鉴于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权益,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38名调整为34名,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总数量由365万股调整为348.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5万股调整为260.5万股,预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0万股调整为88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和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属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办理本次授予的授予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条件等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