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1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光伏电站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履约的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行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已对双方的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3、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本次合同签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云南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金能”)签订了《镇康县勐捧镇绿茵塘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本合同包含光伏区、升压站和外线部分,不包括组件和逆变器等设备的供货,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3,334.804 万元。
公司于2022 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云南金能为公司持股 49%的合营企业,公司基于谨慎考虑,按关联方披露。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在前述公告中进行预计。
本合同签署事项属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传琴
成立日期:2022 年 3 月 12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公主路 41 号 D 幢 107 室租房
股权结构: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
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
云南金元新能源有限公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 河南鹏耀建筑工程有限
司 公司 公司
48% 49% 3%
云南金能新能源有限公
司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2 年 3 月成立,暂无最近一期财
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云南金能为公司持股 49%的合营企业,公司
基于谨慎考虑,按关联方披露。
(三)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云南金能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四)履约能力分析:云南金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云南金能的主要股东之一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誉良好,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甲方):云南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勐捧镇
(三)合同金额:人民币23,334.804 万元(含税)。合同容量为122.07104MWp,
如合同容量未发生变化,合同总价不调整。
(四)合同项目总承包范围:包括项目的全部勘测、设计、除发包人提供的含组件、逆变器设备、运维车辆外的其他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组件逆变器除外)、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
(五)质量目标:达标投产。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标准、合同及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标准有差异的执行高标准)。
(六)性能要求: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后电站综合系统效率不低于可研指标要求,并通过国家电投贵州金元公司组织的验收。
(七)工期目标: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6 个月首批子阵并网发电,
8 个月全容量并网完成。
(八)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承包人还应根据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批准。
(九)结算方式
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完工进度对应的合同条款结算。
(十)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
(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
2、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1)承包人的设计、承包人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
(2)承包人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3)承包人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4)承包人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5)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
(6)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的;
(7)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
(8)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9)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0)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且该等人员未经监理人许可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连续超过【10】天的;
(11)承包人未与发包人协商一致或未经发包人同意,在未完工的情况下无故擅自撤场的。
合同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行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云南金能为公司的合营企业,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合作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发挥与合作方的业务协同效应,更好地开展公司的主营业务,对公司
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
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公司将本着价格公允,定价公平、合理的原则执行此类关联交易,此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本次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项目为向关联方提供光伏系统集成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与云南金能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0 万元。
七、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尚未执行完毕,可能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等原因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