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传奎先生召集并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因工作及疫情原因董事温鹏飞先生、张健丁先生、袁峻巍先生、谭一新先生、李万锋先生及独立董事张美霞女士、王芳女士、刘敦楠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 2021 年度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
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温鹏飞先生汇报的《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
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1 年度经营管理层的主要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1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1,308,171,029.30 元,负债总额 521,209,137.37 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787,278,977.78 元,资产负债率 39.8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定,财务风险水平较低。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2,686,831.98 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41.28%;
营业利润 121,673,503.06 元,比上年同期 16.63%: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4,002,935.83 元,比上年同期 15.31%。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991.60 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044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已完
成,本次授予登记股票数量为 310,000 股,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本次
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49,480,000 股变为 149,79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49,480,000.00 元变为 149,790,000.00 元。新增注册资本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1月14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030 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有关条款同步修订。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相关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
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小额快速融资及上述事项一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本数)
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贵州能辉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能辉”)、山东烁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能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以上授信及担保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
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就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