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2-025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5 号)同意,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2.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14.82 元,募集资金总额 333,820,5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4,057,911.1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 030027 号《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0,378.31 万元,明细如
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8,405.79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6,177.95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870.88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 0.20
加:利息收入 21.55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378.3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
款金额为 103,783,050.39 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50131000847513427 4,148,842.89
份有限公司泰日支行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50131000848704602 34,836,031.49
份有限公司泰日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化学工业区支 310069024013003121515 12,518,976.72
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03004500678 25,027,285.86
司奉城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8740078801800003031 27,251,913.43
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合计 103,783,050.39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177.95 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785.22 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
6,963.17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置换事项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公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全部完成。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0,000.00 万元。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仍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0,000.00
万元。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0,378.31 万元 ,
其中 10,378.31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
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405.7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48.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48.83
累